强化木地板产品的质量标准,地板从业人士必知
发布时间:2017-01-15 8:38: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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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项目木地板的质量要求包括:外观质量、加工精度、理化性能和环保性能(甲醛释放量)四个方面。外观质量、加工精度、理化性能执行GB/T 18102—2007《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》国家标准;甲醛释放量执行GB 18580—2001《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限量》国家强制性标准。产品达到优等品要求:
一、 强化木地板的外观质量要求
缺陷名称 正 面 背 面
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
干、湿花 不允许 总面积不超过板面的3% 允许
表面划痕 不允许 不允许露出基材
表面压痕 不允许
透底 不允许
光泽不均 不允许 总面积不超过板面的3% 允许
污斑 不允许 ≤3mm2,允许1个/块 ≤10mm2,允许1个/块 允许
鼓泡 不允许 ≤10mm2,允许1个/块
鼓包 不允许 ≤10mm2,允许1个/块
纸张撕裂 不允许 ≤100mm,允许1处/块
局部缺纸 不允许 ≤20mm2,允许1处/块
崩边 不允许 允许
表面龟裂 不允许 不允许
分层 不允许 不允许
榫舌及边角缺损 不允许 不允许
二、强化木地板的尺寸偏差要求
